咨询热线

13902091174

当前位置:首页  >  技术文章  >  对危险废弃物存储的要求你做到了吗?

对危险废弃物存储的要求你做到了吗?

更新时间:2019-06-28      点击次数:5282
  危险废起物是不可以随意堆放.《固废法》规定,必须建有贮存设施场所,贮存设施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废与非危废是不可以混存在一起的。废弃物存储要找一个符合规划场所的地方.首先不能露天堆放,要做到三防:防风、防雨、防晒.
 
  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防止危险废物贮存过程造成的环境污染,加强对危险废物贮存的监督管理,本标准规定了对危险废物贮存的一般要求:
 
  1、所有危险废物产生者和危险废物经营者应建造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也可利用原有构筑物改建成危险废物贮存设施。
 
  2、在常温常压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必须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后贮存,否则,按易爆、易燃危险品贮存。
 
  3、在常温常压下不水解、不挥发的固体危险废物可在贮存设施内分别堆放。
 
  4、除3规定外,必须将危险废物装入容器内。
 
  5、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在同一容器内混装。
 
  6、无法装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可用防漏胶袋等盛装。
 
  7、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100毫米以上的空间。
 
  8、医院产生的临床废物,必须当日消毒,消毒后装入容器。常温下贮存期不得超过一天,于摄氏5度以下冷藏的,不得超过7天。
 
  9、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必须粘贴符合本标准附录A所示的标签。
 
  10、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在施工前应做环境影响评价。
 
  废弃物存储柜产品特点;
 
  1、可用于储存易燃液体|用于储存所有水污染类别物质及易燃液体|内外均耐燃90分钟(REI90)|可灵活安装在室内及室外由客户提供的混凝土底板上
 
  2、无需安全距离|整体式钢制溢出托盘
 
  3、带有可拆卸热浸镀锌栅格|根据ENISO3452-1进行密封测试
 
  4、并具备出厂测试证书|门槛较低
 
  5、为180mm
 
  6、方便进入|标配等电位连接
 
  7、以避免静电放电
 
  8、符合VDE0165标准|包括EC符合性声明及ATEX认证的完整文档|供货时已就绪可直接使用
 
  9、已准备好安全固定于地面|包括起重孔眼
 
  10、便于卸载|可锁定及自动关闭的2扇翼门T90位于柜体宽面
 
  11、带有防恐慌门锁
联系方式

邮箱:tjyqyb@vip.163.com

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发展二路2号5号楼511室

咨询热线

13902091174

(周一至周日9:00- 19:00)

在线咨询
  • 微信公众号

  • 移动端浏览

Copyright © 2024 诺方舟安全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All Right Reserved    备案号:津ICP备2022006320号-1    sitemap.xml
技术支持:化工仪器网    管理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