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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气体储存柜关于气体储存量的大小说明

更新时间:2020-12-26      点击次数:5387
   可燃气体储存柜柜体采用质冷轧钢板,表面磷化处理。抱箍采用冷轧钢板,表面磷化处理。视窗采用平板玻璃,钢板镶边固定,并用透明硅胶增强粘固牢度。采用国家标准防火标志。报警器采用可燃气体探测器,空气扩散采样,当达到芯片切点设定的浓度时,将自动报警。
  可燃气体储存的储存量规定解析: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储存充气气瓶的单位应当有仓库存放气瓶,气瓶仓库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气瓶存放数量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使用乙炔气瓶的现场,乙炔气的存储不得超过30m³(相当于5瓶,指公称容积为40L的乙炔瓶),乙炔气的储存量超过30m³时,应用非燃烧材料隔离出单独的储存间,其中一面应为固定墙壁。
  乙炔气的储存量超过240m³(相当40瓶)时,应建造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存储仓库,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否则应以防火墙隔开。
  根据《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工作现场的气瓶,同一地点存放量不得超过20瓶;超过20瓶,则应该建立二级气瓶库。
  根据中石油天然气集团标准《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1.使用乙炔气瓶的现场,乙炔气的存储不得超过30m³(相当于公称容积为40L的乙炔气瓶5瓶);
  2.乙炔气的存储量超过30m³时,应用非燃烧材料隔离出单独的储存间,其中一面应为固定墙壁;
  3.乙炔气的存储量超过240m³(相当于40瓶)时,应建造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存储仓库,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否则应以防火墙隔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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