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13902091174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废弃物存储处置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废弃物存储处置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更新时间:2019-08-29      点击次数:7905
  为加强企业危险废弃物存储的处置管理,防止污染环境,实现危险废弃物存储处置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管理标准。
 
  废弃物存储规范化管理标准
 
  1.根据厂区规模大小和生产量大小,按标准、实际情况修建危险废物储存间,危废间需为相对封闭空间,并设置通风口,门窗完好,土地硬化并设置围栏门槛,做好三防(防渗漏,防雨淋,防流失)措施。
 
  2.每天对厂区和危废暂存间进行清扫,确保厂区内必须保持干净整洁,保证墙角、生产设备不得有粉尘和边角余料,危废入储存间,生活垃圾入手收集房
 
  3.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按国家统一标准设置危险废物标识标牌,标识标牌应保持清晰、完整。
 
  4.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暂存、转移、处置,收集、贮存、转移危险废物时,严格按照危废特性分类进行贮存。
 
  5.易燃废物不得与具有氧化性的废物混合贮存;腐蚀性废物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渗漏,严禁与其他废物共存,并可设置防泄漏托盘。
 
  6.危险废弃物存储必须规范堆放,禁止随意倾倒、堆置危险废物。
 
  7.危废间内应留有足够可供工作人员和搬运工具的通行过道,以便应急处理。
 
  8.危险废弃物存储存放间严禁明火,应切断电源,并配备充足的灭火器。
 
  9.危险废物入库、出库必须做好详细登记,并严格录入。
联系方式

邮箱:tjyqyb@vip.163.com

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发展二路2号5号楼511室

咨询热线

13902091174

(周一至周日9:00- 19:00)

在线咨询
  • 微信公众号

  • 移动端浏览

Copyright © 2024 诺方舟安全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All Right Reserved    备案号:津ICP备2022006320号-1    sitemap.xml
技术支持:化工仪器网    管理登陆